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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子拒绝赡养出国打工 法院调解儿媳代为履行

来源:出国劳务网 时间:2013-05-30 作者:出国劳务网 浏览量:


 

  中国法院网讯 “太感谢你们了!要是没有你们我和老伴就没法生活了。”年逾八旬的畅老汉哽咽地说。5月28日上午,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冒雨赶了10多里地将150斤玉米面、20斤油等物品送到畅老汉家中。
 
2012年6月,由于儿子不尽赡养义务,畅老汉和老伴一气之下将儿子畅子正告上了法庭,经过法官耐心调解,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双方在法庭上达成了调解协议,儿子答应每年给老两口面粉800斤,玉米面200斤,油20斤,煤球1500块,零花钱500元,养老保险费200元。调解书生效后,畅子正未按期履行义务,畅老汉于2013年4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要求儿子支付2012年后半年的赡养费等。
 
案件受理后,执行人员迅速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向其送达手续,经过了解得知被执行人畅子正早在2012年7月出国打工了。儿子长期不在家,儿媳又不愿意主动尽赡养义务,两位老人无依无靠,黯然神伤地说:“我们等不到明年儿子回来呀,这一年里,我们吃什么啊?”
 
面对老人的窘境,面对找不到被执行人的僵局,执行人员一方面依法向被执行人的妻子送达了相关手续,告知其尽快想办法协助法院联系被执行人,主动履行赡养义务;同时,先后十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,做被执行人妻子的思想工作,讲法律政策、讲伦理道德,希望她能代丈夫履行赡养义务,解决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。
 
功夫不负有心人。5月28日,当执行人员又一次将被执行人畅子正的妻子请到法院时,畅子正的妻子感动地说“没想到,为了俺老人的事,让你们费了这么多心思,俺愿意代丈夫履行义务”,并随即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将赡养费等物品送到了法院。鉴于两位老人年事已高,执行人员决定开车将物品送到老人家中。于是,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。

(佚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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